現年21歲的鄧瓊玉大學生說:“我是市工商高等院校的學生。今年暑假,我加入市國立大學宿舍甲區,以及第九、守德郡求職欄目等臉書群組。我找到許多招聘資訊,如:打字員工、電影院售票員、超市和書店售貨員等等,但工作後,我才發現上當了。”
詐騙新招
鄧瓊玉透露,看見貼廣告傳單人員的高薪招聘資訊時,她便去面試,卻被要求繳納30萬元費用,並交給3疊需要黏貼的廣告傳單,月薪450萬元。整整一個月晚睡早起努力工作,至發放薪水之日,她一元也拿不到。他們以“不完成他們所責成的工作”為由,拒絕發放工資,若再做一個月將給半個月的薪水,至於一個月半的工資就當做彌補小玉所犯的錯誤損失。不服氣,小玉要離職並索還30萬元的抵押金,卻收到“這筆錢彌補不了你所犯錯的損失,還有臉索錢嗎?”的答覆。
社交網上公然刊登冒名詐騙招聘資訊。
類似情況,家住舊邑郡、20歲的阮瓊詩反映,通過求職網,她來到位於平盛郡第二十二坊阮友景街面試。在辦公室裡,僱者簡略介紹工作要求,然後要求繳納50萬元來作為辦理銀行卡、制服、崗位保證金等費用,但面試前,他們說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繳費後,僱主約她到在第八郡范雄街工作。後來,她才知道那個地方不是辦公室,而是個小租房。某人要求她再交25萬元。知道上當,但因沒有任何收據,她無法索回保證金。
有多少交多少
從上述兩人所提供的資訊,我們試試加入市國立大學宿舍甲區的臉書群組。古樹帳戶刊登一則招聘信息:要招聘便利店售貨員,招聘對象不限,大學生優先。每日工作4個小時,月薪480萬元,6個小時的月薪為670萬元,8個小時820萬元。不僅以高薪招聘,還按規定給勞動者投保、包住宿和膳食,若不用住宿將獲輔助80萬元車費。
與管理員通電話後,翌日,我們來到新平郡第十五坊貢羅街186號面試。面試地點是個咖啡廳,有上10名求職者,大部分是大學生。招聘網站寫明:徵聘在超市、電影院工作的人員,但負責面試的人卻說已錄用足夠人數,目前只有賣可可果和高級燕窩售貨員的工作。對於工作地點及具體工作等問題,該人只模糊地回答:“目前公司在修建中,暫時在咖啡廳上班。公司有很多分公司,先看應聘者上班幾天的工作態度後才安排工作地點。”被要求繳費時,我們稱沒帶多少錢,負責面試的人便說:“有多少交多少,幾萬元也可以。”
深入瞭解招聘資訊
本市律師團武丹麥律師表示,求職者須注意:只有已獲簽發營業許可證的單位才有權刊登招聘資訊。此外,輔業介紹單位必須持有許可證,有具體辦公地點才可以提供招聘資訊。當簽訂要收費的協約時,要有收據證明,有蓋章並確定瞭解僱傭單位。
武丹麥律師強調,社交網刊登的招聘資訊都無法證實的,因此在應聘之前,求職者須仔細瞭解,並按法律規定簽訂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