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新型肺炎疫情防範指委會、地方指委會、各部委、機關和各省與中央直轄市人委會,按黨中央書記處2020年1月29日頒行的第79號公文、政府總理2020年1月28日頒佈的第5號《指示》與2020年1月31日頒佈的第6號《指示》、於2020年2月2日頒佈的第156號電文等作出的指導,嚴格、同步與堅決地落實防疫任務和措施,調動整個政治體系的參與;將防疫視為“抗擊敵軍”;須制定應對所有情況的計劃及方案,不得陷入被動、意外狀態,不得讓疫情蔓延。
政府責成衛生部作為敦促、檢查黨中央書記處、政府、政府總理的指導落實情況的統籌機關;注重提供消息和宣傳、勸喻防疫措施,以提高民眾的認識,從而有助民眾保持冷靜;制定和更新防疫方案,以主動應對可發生的疫情情況。政府要求各部委、部一級機關、政府所屬機關和各省與中央直轄市人委會繼續緊密跟進疫情的演變,評價和量化疫情對各部門、領域、區域的生產、經營活動和增長情況所造成的影響,尤其是對進出口、農業、工業、旅遊、運輸、服務業領域,以按政府總理2020年2月3日頒行的第733號文本作出的指導更新增長計劃;大力促進生產、經營活動,致力完成已提出的社經濟發展目標與任務。
同時,提出符合的方案和措施,以限制新型肺炎疫情造成的影響,其中關注加快公共投資資金,尤其是2019年剩餘的公共投資資金的融資進度,加快投資項目開展進度,尤其是各大項目、工程,例如:忠良-美順高速公路、北南高速公路、隆城國際航空港項目與河內-胡志明市鐵路修建、改建項目等;迅速解決外國直接投資(FDI)項目、使用政府開發援助資金(ODA)的項目、國內投資項目投資手續和新企業成立手續,促進社會投資,力爭達到2020年有100萬家企業的目標,簡化行政手續,同時為企業排解困難與羈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