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國務總理下屬負責保護公民個人信息的機構-個人信息保護委員會14日開會做出了上述決定。委員會還勒令兩家公司若要收集和利用旗下用戶利用其他公司平台的行為信息,必須提前通知用戶,讓用戶容易、明確地瞭解情況並自由行使決定權。
這是韓國就線上廣告平台收集和利用用戶信息的行為首次做出的處罰決定,罰款金額為違反《關於保護個人信息的法律》規定的案件之最。
委員會從去年2月起針對國內外主要線上廣告平台收集和利用個人信息的情況進行督查。經查發現,谷歌和Meta對用戶利用其他平台的行為信息進行分析,由此推測用戶可能感興趣的信息並利用該信息投放個性化廣告,但未事先告知、也未提前獲得用戶同意。Meta則從2018年7月14日至今約4年的時間未獲用戶同意擅自收集和利用用戶信息。Meta近期試圖將隱私政策改為用戶不同意收集信息便無法利用部分服務,但遭到用戶強烈反對後取消該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