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5日,美國政府宣布,對自華進口的約3000億美元商品加徵10%關稅,分兩批自2019年9月1日、12月15日起實施。 美方措施導致中美經貿摩擦持續升級,極大損害中國、美國以及其他各國利益,也嚴重威脅多邊貿易體制和自由貿易原則。
針對美方上述措施,中方被迫採取反制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對原產於美國的5078 個稅目、約750億美元商品,加徵10%、5%不等關稅,分兩批自2019年9月1日12時01分、12月15日12時01分起實施。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將繼續開展對美加徵關稅商品排除工作。 750億美元商品清單中,經審核確定的排除商品,按排除辦法,不加徵我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徵的關稅;未納入前兩批可申請排除範圍的商品,將納入第三 批可申請排除的範圍,接受申請辦法將另行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