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華爾街日報》報導,科亨的主要罪名包括:在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期間,按特朗普的指示向兩名女性支付“封口費”,換取她們對曾與特朗普發生關係一事保持沉默;就特朗普的企業在俄羅斯的業務情況撒謊;銀行欺詐和逃稅等。
科亨曾長期擔任特朗普的私人律師,亦曾宣稱“願意為特朗普擋子彈”。他在紐約的辦公室及住處今年4月遭聯邦調查局突擊搜查。8月,科亨同檢方達成認罪協議,對檢方提出的包括競選資金欺詐、銀行欺詐和逃稅等8項罪名表示認罪。11月,科亨又對檢方承認,自己2017年曾在“通俄門”調查中,就一項莫斯科特朗普大廈建設計劃向國會做“虛假陳述”。
《紐約時報》報導稱,當天在法官宣判前,科亨曾略微激動地向法官作出陳述。他說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懊悔,是“自己的軟弱和對這個男人的愚忠”導致自己走上邪路。報導稱,科亨所謂“這個男人”是指特朗普。科亨還說,他曾感到掩蓋特朗普的“骯髒行徑”是職責所在,因而沒有按照自己的真實想法及良知行事。據美聯社報導,法官宣佈判決時,52歲的科亨獨自站在被告席,閉著眼睛輕輕搖頭。法官稱,由於科亨在被捕後認罪並配合檢方調查,因此可以適當減輕刑罰,但這不足以完全抵消他的罪行。此前有媒體稱,科亨將面臨4到5年的監禁及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