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委會辦公廳主任武文歡解釋,本市只修建和擴張若干行政單位的辦事處,不是建設新行政中心。本市涉及行政手續的工作量比各省多十,甚至上百倍,所以不會建設新的行政中心,因為若把全部各廳、部門集中一處,將造成很多不便。
至於保護問題,“本市的原則是各個像黎聖宗街臨街(在阮惠步行街頭端)具建築價值的工程都必須保護。日久失修及沒有建築價值的工程將會重建。對於座落在李自仲街59-61號,現是新聞與傳播廳辦事處的建築工程,由於至今仍未有任何規定該建築工程是遺蹟,必須保護原狀的文本,而實際上,此工程已嚴重損壞,所以應該會考慮重建。”
對於為何不將本市行政中心遷往第二郡守添新都市區的原因,市建築規劃廳副廳長阮清全表示,按20年前制定的守添規劃,該區域沒有行政中心的職能。他指出:“根據府總理審批的守添規劃,這新都市區只發展財政、貿易和服務中心,以及居民區。因此,本市不能隨意在這裡安排行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