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凡是於2021-2025年階段已通過的公共投資主張項目,投資商按規定開展落實投資手續,並完成建設工程,把年內須完成工程名錄中的項目投入營運。上述地方須迅速核查與訂立獲規劃為綠樹公園,但正在出租或使用於其他目的公共土地名錄。
此前,市人委會已通過“2021-2030年階段,全市公共公園與綠樹發展提案”。有關上述提案,本市邁向至2025年新建至少150公頃公共土地公園目標,為本市增加10公頃公共綠化面積。至2030年目標,全市公園土地達每人1平方米,將綠樹總面積提升每人3至4平方米,從而初步基本改善本市綠化面積不足情況,汲取落實經驗為接下階段加快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