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落實已獲衛生部批准的今年5月新冠疫苗分配計劃,按照每個地方的需要接種加強劑的對像數量, 中央流行病衛生院已向各省、市分配新冠疫苗。
中央流行病衛生院將按照各省、市開展接種第四針的需求充足提供新冠疫苗和針。接種對像是50歲以上,免疫力低下18歲以上與新冠病毒高危人群(醫療幹部、一線幹部),特別是主動核查地方工業區,優先為勞工對像以及具有新冠病毒感染高危者等提早開展接種。
為確保有效使用已獲分配的新冠疫苗,同時開展接種加強劑以為已獲接種的人群加強新冠病毒免疫力,中央流行病衛生院建議各省、市衛生廳及疾控中心指導接種單位按照政府的指導,在今年第二季度盡快完成對18歲以上人群接種第三針和為12至17歲兒童兩劑量新冠疫苗接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