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費太平,還有原Vinaconex總經理阮文遵,以及其他5名嫌犯也被上述罪名起訴。上述嫌犯起訴決定已獲寄至最高人民檢察院等待審批。前此,2015年11月,公安部調查警察機關有關越南進出口與建設股份總公司發生的“違反有關建設規定造成嚴重後果”案呈遞調查結論,建議以上述罪名追訴9名嫌犯。其中,Vinaconex旗下原河內-沱江供水系統投資建設項目管委會經理黃世忠,原副經理阮文凱,原物資與設備科長張陳顯,原Vinaconex玻璃纖維管股份公司經理陳高平,原該公司副經理、生產科長、分廠長武清海,以及項目施工監察諮詢團的成員嫌犯等。截至2016年底,公安部調查警察機關已對該案補充調查結論。公安機關就2004年投資商Vinaconex 總公司建設河內-沱江潔淨水項目全面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