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春福總理承認,國企提高活動效益和革新工作取得多項重大成就,凸顯在兩點:為穩定宏觀經濟作出貢獻,帶來財政預算收入和削減國企的數量(從逾1萬2000減為600企業以下),寧可少而精。
會上,政府總理已對各級、部委、集團、總公司、國企提出具體要求。那是重組、落實股份制,並按照市場、公開、透明,不讓國有財產、資金流失的原則進行國有資本撤資。阮春福總理要求各部委、職能部門加緊綜合各集團、總公司和國企的意見和建議,以便上呈權力一級及時修改與確定土地使用權價值,企業的股份制價值、股份制、國有資本撤資規程,以及財政薪資管理,證券註冊、掛牌上市;企業領導、管理機關和所有主的權限和責任等有關規定。政府的總體指導精神是營造有關機制、政策、法律的有利條件以便落實;凡是遇到羈絆,應該複查、建議和及時修改,同時須嚴格落實法律;不讓出現法理漏洞及在落實股份制和國有資本撤資過程的違法行為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