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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有條件集中隔離至少14天

【本報消息】在今(5)日上午向各地方發送的電文中,衛生部建議各省、市人委會主席指導嚴格實施如下事務:
繼續有條件集中隔離至少14天
按照現行規定要求入境者執行至少14天集中隔離規定,並在集中隔離結束後在家或居留地點跟進體康14日。衛生部也建議各省、市檢查各集中隔離區的基礎設施,確保能嚴密監督在此隔離的人。

集中隔離完成者須採取各種防疫措施,並在家或居留地點自行跟進體康,一旦從集中隔離區返回居住地方後主動向當地衛生機關登記。使用各種應用程式監察在家或居留地點的體康跟進過程中的防疫事宜,向當地衛生幹部匯報每日體康狀況。不得離開住家或居留地點,如須離開住家或居留地點以上班工作或辦理其他必要事情,務必向當地公安和衛生機關報告並嚴格遵守衛生部5K原則。

電文也指導自集中隔離結束之日起第七天進行新冠病毒檢測。若檢測呈陰性反應,繼續按規定跟進體康至滿14日為止;如檢測呈陽性反應,立即按規定在醫療單位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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