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司法輔助局局長杜黃燕表示,經過5年開展,《司法鑒定法》組織落實工作已獲中央乃至地方及時進行。權力一級機關已頒行許多《司法鑒定法》細則規定及落實的文本,司法鑒定的組織系統、活動機制與國家管理工作繼續得到革新和完善。
司法鑒定工作取得積極轉變,日益卓有成效,為訴訟活動提供更良好的服務。
司法鑒定工作取得積極轉變,日益卓有成效,為訴訟活動提供更良好的服務。
然而,據杜黃燕局長告知,與取得結果的同時,司法鑒定工作尚有不足之處須得到克服。具體是,迄今,仍有若干部委沒有頒行有關若干領域標準鑒定規程的文本;所有關於經濟與技術定額領域鑒定費用定額的指引,導致司法鑒定工作在實際實施上仍有規定漏洞等等。絕大部分多領域從事司法鑒定工作者(法醫、精神法醫和刑事技術除外)尚未得到各主管部委提供專業業務培訓,故在開展時仍有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