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业频推促销活动 “绿色”物流行程:任重而道远 实施核心任务以促进社经发展 数字化转型市场尚可强劲发展 2024 年东盟未来论坛分享有关东盟未来愿景的新创意 Horasis中国论坛:促进贸易和吸引投资的商机 资金开始流入经济体 越南国家品牌5年内增长102% 加强河南省与中国南宁市合作关係 越南成为新加坡最大大米供应国 央行定于22日举行黄金拍卖 本市首季度侨汇达逾 28 亿美元 本市2万多份卷宗延缓申签粉红簿手续原因

勞工繳納社保的款項調低?

第九郡讀者胡文偉問:我們公司以每月700多萬元的薪資收入給勞工繳納社保費。若公司的經營情況不景氣,能否把勞工繳納社保的月薪調低?
(示意圖源:互聯網)
(示意圖源:互聯網)

信與同事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友信律師回答:根據勞動與榮軍社會部2015年第59號《通知》和第47號《通知》,對於享有由僱主決定薪金的勞動者,從2018年1月1日起繳納社保費的月薪包括:勞動合同中所註明的薪資、津貼(職務,責任,繁重、毒害、危險工作,工齡,車馬費和其他類似的額外津貼),以及勞動合同註明並經常領取的具體補充款項。因此,企業想將繳納社保費的月薪調低時,須先與勞工達成薪資、津貼和補充款項的協議。雙方達成協議,修改勞動合同內容後,才可以辦理相關手續將繳納社保的月薪調低。值得一提的是,繳納社保的月薪不可低於區域基本薪資◆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