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肃贪反腐与自我检讨工作 零售业频推促销活动 “绿色”物流行程:任重而道远 释放私人投资资源 实施核心任务以促进社经发展 数字化转型市场尚可强劲发展 2024 年东盟未来论坛分享有关东盟未来愿景的新创意 Horasis中国论坛:促进贸易和吸引投资的商机 资金开始流入经济体 越南国家品牌5年内增长102% 加强河南省与中国南宁市合作关係 越南成为新加坡最大大米供应国 央行定于22日举行黄金拍卖 本市首季度侨汇达逾 28 亿美元 本市2万多份卷宗延缓申签粉红簿手续原因

享失業輔助金條件和金額

越南勞動總聯團所屬勞動關係部日前向工會會員解答有關享失業輔助金的條件和金額問題。據《勞動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從勞動合同或勞動協議終止之日起為期3個月,勞工須在由國家機關管理的就業勞務中心提交申請享失業輔助金卷宗。
(示意圖源:互聯網)
(示意圖源:互聯網)
據《就業法》第五十條規定,每月享失業輔助金額將等於失業前6個月平均繳納失業保險金的60%,但對按國家規定享有薪資制度的勞工最多不可領取超過比基薪多5倍的金額,或按《勞動法》對於在勞動合同或勞動協議終止之日由僱用單位決定工資的勞工不可領取超過比區域最低工資高5倍的金額。

享有失業輔助金的時間按繳納失業保險時間來計算,繳納滿12個月至36個月失業保險者將享有3個月失業輔助金;繼之,納滿12個月就可多享1個月失業輔助金,但不能超過12個月◆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