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政府的報告,確定在各次會議的質詢會上已承諾的任務對指導、調度社經發展計劃有很大的影響,政府、政府總理已指導集中且同步開展克服不足之處、限制的措施,本著勝利落實既定計劃的目標、任務的決心來及時解除困難、羈絆。政府總理與政府成員透過明確的計劃、詳細的分工、劃一行動、切合實際,按權限解決重點任務以及衍生的問題,提高各部與部一級機關的部長、首長角色,對獲分工的行業、領域承擔管理責任,在落實任務中,做到劃一、透明化。會上,國會民願委員會主任阮清海指出,過去期間,從政府總理、副總理、部長等政府成員已關注落實《決議》內容,國會的監督密切,滿足到人民關於一個廉政、建造、行動的政府的期望。
值得一提的是,複查政府成員在國會前作出的承諾的工作已克服了選民之前屢次提出的多項問題,尤其是監督後問題。之前,審議、複查監督內容的落實結果尚欠周詳。但過去期間,該問題已呈現明顯的轉變,尤其是在部長對解答質詢的責任方面。
至今,在第五次會議前後,所綜合選民的幾乎全部問題已得到部長們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