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阮德壽監察長稱,該提議由新聞與傳播廳監察署於7月12日提出而撤銷域名要於7月19日之前進行。在此之前,出於未經批准進行社交網絡活動的原因,新聞與傳播廳監察署要求這兩個域名停止活動,但沒有看到zalo執行。這迫使新聞與傳播廳監察署必須向VNNIC發出書面提議撤回域名,包括在國際註冊的域名。
在要求撤銷域名的同時,新聞與傳播廳監察署也作出行政處罰的《決定》,但是阮德壽監察長沒有提供罰款的資訊。在2018年,新聞與傳播廳監察署也以同樣的違規行徑對zalo作出了行政處罰而VNG公司已繳納了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