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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購買民責保險,罰款多少?

參加交通時,對沒有或沒攜帶有效期的民事責任保險證將受罰10萬至20萬元。
家住平盛郡的寶簪讀者問:最近,我騎摩托車參加交通時,因沒有攜帶民事責任保險證而被交警罰款20萬元。請問交警這樣處罰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如果駕駛汽車而不攜帶民事責任保險證,罰金是多少?
不購買民責保險,罰款多少?
市律師團黎勇律師回答:根據2016 年第22號《通知》第四條第一款規定,在越南領土上參加交通的機動車車主必須參加民事責任強制保險。至於不購買或無法出示民事責任強制保險證者將根據2019年第100號《議定》第二十一條予以處罰。具體是,對沒有或沒攜帶有效期的民事責任強制保險證,駕駛摩托車、機動車或類似摩托車車輛的人,罰款10萬至20萬元。同樣,對犯上述場合的駕駛汽車、牽引車、類似汽車者,處罰40萬至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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