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越南韓國大使館領事廳回答:從去年12月3日開始,韓國政府決定給有常住戶口在胡志明市、河內市、峴港市的市民簽發5年多次簽證,以滿足市民短期探親、旅遊、商務的需求。
根據新的政策:你的場合有在胡志明市1年以上的暫居登記證,即使你未曾到過韓國,仍屬簽發韓國5年多次簽證的對象,逗留期限為30天。只須持有至少1年的暫居登記證。
辦理簽證卷宗包括:護照正本及副本、貼上近照的簽證申請表、人民證或身份證正本附加有公證的翻譯版。簽證收費額為80美元或折合相當價值的越盾。對於你的暫居場合,必須提交在家鄉的戶口簿正本及暫居證正本附加公證翻譯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