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定于22日举行黄金拍卖 本市首季度侨汇达逾 28 亿美元 本市2万多份卷宗延缓申签粉红簿手续原因 雄王庙会——充满越南民族文化特色节日 奠边府大捷乃不朽之英雄赞歌 投资20亿美元以确保水源安全 范明政总理接见苹果集团首席执行官 应用特殊机制发展社会住房 如何严惩入侵社交网账户骗钱骇客? 国会常委会对法律法令制定计划提意见 继续概括革新路线理论系统 2024年4月16日 08:13:18 在 Google News 上关注华文西贡解放日报 〔本报消息〕党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央组织部长张氏梅昨(15)日上午在党中央办事处,主持了“总结我国过去40年按社会主义发展导向革新事业若干理论与实践问题”指委会会议。 透过公共投资促进经济发展 越南电影在海外市场大跃进 助民拆危房建新房 本市工业区招商引资增两倍 慎防冒充 ACV 领导签字诈骗手段

有關公務員薪資調升問題

陳清勝讀者問:我在一家公立事業單位任職員。勞動合同期限到今年9月份,也是到  調升薪資的期限。然而,最近,因個人原因,我申請不領薪休假2個月。請問,休假時間可算在調升薪資所積累的時間內嗎?
(示意圖源:互聯網)
(示意圖源:互聯網)
市勞動聯團所屬法律諮詢中心主任陳文潮回答:據內務部於2013年頒行的第8號《通知》有關幹部、公務員、職員、勞工按積累時間調升薪資或提前調升薪資指引規定,不算在調升薪資所積累的時間內包括以下場合:因個人原因申請不領薪休假;獲派到國內外其他單位去學習、實習、出差、擔任專家,超過了職權機關規定的時間;被停止工作、被拘留的時間。審查工作積累時間以調升薪資是以月來計算。對於超出了天數的場合就如下計算:工作時間在11天以下(不包括法律規定的週休日及給薪休假)就不算;從11工作日以上就當1個月計算。按上述規定,職員不領薪休假的時間不可算在審查調升薪資所積累時間內◆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