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多年前,黎貴惇榜眼寫道:“有5個風險會引致亡國:一,少不敬老;二,不尊師重道;三,兵驕將傲;四,貪腐氾濫;五,賢士背棄”,以讓我們對今天的鬥爭自我警示。逾73年前,年輕的越南民主共和國在獲得獨立不到5個月後,政府頒佈了由胡志明主席簽署、日期為1946年1月26日的《國令》,共有20條,包括“獎勵”和“懲罰”,其中在“懲罰”部分中明確指出:“ 1. 通賊叛國罪將被處決;… 8. 盜竊公共財產將被處決…”,以讓我們不要退縮。
在越南大民族中,試問有沒有人正把自己孤立,甚至與社會背道而馳,只因個人、家族、幫派而被蒙蔽雙眼、盲目、犯錯?為什麼還有官僚主義、對人民囂張和專制,致使人民抱怨和憤怒?為什麼有很多地方,拉幫結派、壓制、欺負誠實的人等弊端引起如此多的怨氣和不滿?為什麼人們一直以來仍不停地傳播一想起就感到痛心的話:“一後裔,二貨幣,三關係,後智慧…”,“全家當官”(!)?為什麼竊取職務,盜取公共財產在多處橫行已成為不少幹部和黨員的排斥行為?這些事情直接磨滅了人民對黨的信念,最後只有我們的敵人受益!務必得到尊重和決心保護的自我喚醒、自我羞恥、對同胞和同志的愧疚、廉恥和榮譽就是在這裡和在這個時候;是衡量每名幹部、黨員和每個人的資格的尺度!
我們現在還需要這樣的《國令》嗎?也許不需馬上要有《國令》,但我們,不排除任何人,一旦“爐火已燒”,正如黨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阮富仲發給全體人民和全黨的信息一樣,只要是有良心的越南人,每個人都必須譴責、制止和消滅貪腐以及正在演變成國家災難,有可能傾倒,甚至摧毀那個國家的危險和致命弊端。
堅決和堅持打擊一切腐敗:政治腐敗、權力腐敗、信任腐敗、金錢和物質腐敗…,結合反官僚主義和浪費。因為,否則戰略眼光、國家戰略定位以及我們的戰略政治決策將被侵害;國家、民族、人民的戰略利益受到侵犯;給國家展翅高飛的戰略機遇將會錯失,甚至永遠都沒有;我國在國際場上的地位、利益和聲望受到損害,被降低,而更痛的是由我們給自己造成的風險;使我們超過9600萬同胞的越南祖國陷入薄弱、混亂的困境,甚至成為奴隸。屆時後悔已晚!
我國人民保持2017年和2018年的熊熊烈火,以讓抵抗內侵之戰繼續在2019 年燃燒。不然,我們會自招失敗,更難以期待國家自然而然會有透明化、 廉潔、穩定和不斷強大的一天!因為,直到今天,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或民族能夠在不打擊腐敗的情況下變得透明和強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