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工人表示,在工作過程中,工人得不到適當、相應的制度及津貼,經常被削減加班費甚至還須在塵埃、噪音的環境中工作,但不獲發給安全制服。另一些工人表示,每月的工資表經常被更改,很不正常。當工人質疑而到辦公室提問時,負責工資部門把責任推給廠房部門不按承諾審閱第12個月的款項,而不提出具體的原因。因此,絕大多數工人要求該公司領導須更換人事科負責人。
廣南省勞動與榮軍社會廳的勞動就業科科長黎輝泗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工人的要求是正當的。在與公司交涉之後,該公司已按照工人的要求解決,晚上加班時也依法規支付工資,工作12小時就支付12小時。
昨(9)日上午,勞動就業科也分析並要求該公司回收文本與廢除紀律兩名勞工的決定。上百名工人的權益得到保障後,於昨日下午已返回工作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