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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调基准薪后须早日修订《个人所得税法》

【本报消息】自本月1日上调基准薪后,许多干部、公务员与职工来不及高兴,他们就要面临个人所得税上缴额随之上升的问题。上述实况要求《个人所得税法》有所调整,旨在确保符合于上调薪资之目的与意义。

民众在超市选购促销衣服。(图:黄雪)
民众在超市选购促销衣服。(图:黄雪)

内务部长范氏清茶告知,来自专家与国会代表的发自肺腑的意见也认同,目前的家境减免定额无法反映生活实况。长时间维持目前的减免定额已导致纳税人难以提高其生活水平。据此,不少意见提议应早日修订《个人所得税法》。

各专家指出,一项法律可能直接影响民众的生活,并已获指出许多不足之处与缺点,对纳税人带来重大负担,若再等2年才修订此法律确实不合理。因此,须早日把《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工作列入国会的法律制定计划,尽快上呈草案,让国会审批通过。

据经济专家丁仲盛副教授、博士表示,许多专家提议须审核按照区域缴纳个人所得税,调整应纳个人所得税定额亟需管理机关的详细研究、充分统计。在河内或胡志明市各地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定额可以上调1600万至1800万元,家境减免定额每人每月为600万至800万元,才可以确保民众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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