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际主席苏林:尊崇宪法和法律——推动国家发展的建设性动力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偕夫人启程对日本进行正式访问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建设现代化、安全、高效的煤炭行业 胡志明市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城市面貌迎来突破性发展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接受外国新任驻越大使递交国书 越南佛教教会弘扬护国安民精神 与民族并肩同行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继承立宪遗产 建设繁荣、文明、幸福的国家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出席永隆省民族大团结日暨越南文化日庆祝活动 越南外交部长黎怀忠出席澜湄合作第十一次外长会 党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完善岗位设置 实行干部KPI考核

“世越”號每遇難者家屬獲賠償17.7萬美元

據韓聯社報導,“世越”號沉船事件發生已過4年,在遺屬針對國家和船務公司提起的損害賠償訴訟中,法院認定國家在事故初期應對不力,並判處國家向遺屬支付撫恤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9日針對該案作出判決稱,國家應承擔賠償責任,向每名遇難者支付2億韓元(約合17萬7000美元)撫恤金,同時向遇難者親父母分別支付4000萬韓元撫恤金,向遇難者的兄弟姐妹和祖父母等分別支付500萬至2000萬韓元撫恤金。
圖為 2014年4月,韓國“世越”號沉沒,船上476人中,304罹難。(圖源:路透社)
圖為 2014年4月,韓國“世越”號沉沒,船上476人中,304罹難。(圖源:路透社)
據悉,由於遇難者雙親多數均參加訴訟,他們可獲得的賠償金總計約6億韓元,高於國家向未參加訴訟的遺屬支付的賠償金。

法院還表示,判決時還考慮到事發已過4年但到現在對於沉船的責任所在、賠償相關爭議仍持續,事故對社會影響之大,以及為了不讓事件重演有必要事先預防等因素。參與訴訟的遺屬們認為,國家的責任應通過訴訟依法追究,因而一直拒絕接受國家提供的賠償金。韓國“4‧16世越號沉船事故賠償及補償審議委員會”向檀園高中遇難者支付了人均4億2000萬韓元的賠償金和5000萬韓元的撫恤金,針對其他遇難者則根據年齡、職業等提供金額不等的賠償金和撫恤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