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氏明怀同志继续担任第十一届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老挝万象市委书记、市人民议会主席阿沙庞通 越南政府总理黎明兴会见中国驻越大使何炜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创新集合与动员方式,发挥全民大团结力量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与国家主席办公厅召开工作会议 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留光及国会代表与选民接触 政府总理黎明兴:外交部对全面、强力革新对外工作提供参谋 时评:控制权力 从根源上遏制腐败 越南-欧盟:面向未来的深厚伙伴关系 政府总理黎明兴会见东盟秘书长高金洪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斯里兰卡Hayleys集团董事长

个人经营房地产年均交易不超过10次

〔本报消息〕政府最近颁行第96号《议定》从今年8月1日生效,为2023年《房地产经营法》作出若干具体规定的条款。

客户正在了解平阳省苡安市的一个公寓项目。(图:德忠)
客户正在了解平阳省苡安市的一个公寓项目。(图:德忠)

具体是,凡从事小规模经营房地产的个人,不属于须订立投资项目的场合,年均交易量不得超过10次,同时每项合同价值不超过3000亿元。如此,一名小规模房地产经营人的总限额每年不超过3万亿元。凡年内仅进行1次交易则没有计算交易的价值。

2023年《房地产经营法》规定,从事经营房地产的组织与个人必须成立企业(或合作社、联合合作社)。然而,从事小规模房地产经营的人则不必成立企业,但务必申报纳税。同样,凡销售、出租住房、建设工程或一部分地板建设面积而并非从事经营活动,也被限制交易量,同时必须申报纳税。

政府第96号《议定》规定从事房地产经营企业,在签署买卖、转让、出租、租买房地产及转让房地产项目合同之前,按照2023年《房地产经营法》第6条规定承担充分公开各项资讯的责任。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