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大尉表示,安全帶對乘車者性命保護有很重要的作用。然而,許多人在乘坐汽車時沒有繫安全帶的習慣。這種觀念將會改變,若民眾知道在汽車突然停駛時,安全帶有阻止其拋離座位並衝向前面的作用。
高大尉又告知,2016年第46號《議定》規定“不繫安全帶”的處罰自去年1月1日起生效。從此之後,交警力量雖已加強提示及處罰工作,但仍未見效,因為違規罰款額僅10萬至20萬元,起不到懲戒作用。對於臥鋪客車、計程車和其他客車,每名乘客不繫安全帶,司機就被處罰從10萬至20萬元。如此,若客車上50名乘客全部不繫安全帶,司機罰款將高達500萬至1000萬元。高大尉認為:“司機須提示乘客乘車時需繫安全帶,若乘客不執行就有權拒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