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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威脅引爆炸彈被禁飛9個月

〔本報消息〕越南航空局近日對作出“威脅航空安寧、安全”行徑的L.T.H(26歲,寓居河內市嘉林縣州葵鎮)簽發:禁止乘搭飛機9個月的《決定》。
圖為機場安全檢查的一項必需手續。(示意圖源:C.T)
圖為機場安全檢查的一項必需手續。(示意圖源:C.T)
8月16日,L.T.H前往內牌國際航空港T1航站樓C區辦理從河內飛芽莊市編號VN1565航班辦理安檢手續時,威脅會引爆炸彈。上述行為已嚴重威脅航空安寧、安全,以致越南航空局決定禁止該乘客搭機9個月,從今年9月16日至明年6月15日和從明年6月16日至12月15日繼後6個月強制直觀檢查。

該局也要求在越南從事航運的各家國內外航空公司於上述期限從越南起飛國內外航班拒載該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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