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明政總理作會議結論時肯定,國企領域是國家經濟的重要物質力量。至2025年的目標是,基本完成國企機關的重組及轉交工作;基本處理國家經濟集團、企業的薄弱、損失,進度緩慢、投資欠效、長期虧損的項目與工程。
政府總理特別提示,提高國企的活動效果。發揮國企在形成與擴大在生產、供應鏈及價值鏈的引領角色。優化企業資金、土地、商標、傳統及歷史等資源;依法緊密管理國家資金、財產,企業財產。 政府總理強調:“政府希望中央企業機關黨委繼續與政府緊密配合及同行,以完成上述各項核心目標,任務及措施,以便最有效挖掘國企資源,與黨、國會及政府各項《決議》對該領域所提及潛能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