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若發現或者收到有兒童遭受暴力、侵害及性侵的訊息,各機關、組織及個人須立即向事件發生地方或兒童居住地方的鄉、坊、鎮人委會,公安力量;或通過111、113、1900.54.55.59;1800.90.69 等兒童諮詢與輔助總台以及各級勞動與榮軍社會機關等單位通報。
市人委會常務副主席黎清廉提示兒童遭暴力、侵害及性侵的輔助、干涉及處置事宜須確保及時性、快速、符合,最大限度維護兒童的權益。具體,獲悉兩個小時內,坊、鄉及市鎮的兒童保護工作者須向坊、鄉及鎮人委會主席和兒童照料保護委員會主任匯報檢查及核實的結果,以配合並開展各項輔助、干涉措施。關於兒童遭暴力、侵害及性侵的所有資訊均要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