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為一處,縮短時間
市人委會副主席陳永線表示,各個投資項目通常會涉及多個管理單位。因此,投資商在計劃與投資廳註冊辦理手續,但若干項目與醫療領域有關就必須前往衛生廳。同樣,要是項目涉及其他多個領域,投資商必須逐一與這些單位聯繫申請意見。市人委會成立跨部門工作組是為了將上述各個單位歸為一處,讓企業來本市投資時只要在此處辦理手續,然後等待領取結果。
如今,每個部門都進行行政改革,設立一站式以接收、解決與本身部門有關的卷宗。本著跨部門工作組模式,此處在受理卷宗後將自動與相關部門聯繫以完善卷宗,解決企業的申請。成立此工作組時,企業不必再如以往般帶著卷宗到逐一部門辦手續。而這也是本市將開展以確保更好地為企業、市民服務的共同方案。
例如,對於與資源環境、消防等領域有關的項目,在申請建築許可證時,個人、企業只需在建設廳提交卷宗。之後,建設廳有責任同資源與環境廳、消防警察部門聯繫完善卷宗,解決企業與市民的申請。到了預約日期,申請者直接在建設廳領證。
福與合作夥伴律師事務所陳青松律師指出,過去兩年,投資許可證簽發手續有了積極轉變。然而,各個項目可能在向其他相關機關申請時遇到羈絆,拖延了解決時間。因此,基於本市成立有關投資以及有關建設的跨部門工作組,希望卷宗解決時間將獲加快。市工業區協會主席阮文細認為,成立跨部門工作組是必要的。投資商只需在一處提交卷宗。至於解決卷宗是跨部門工作組的內部問題。希望跨部門工作組將可以互相良好配合,以有助縮短項目審批時間。
如何有效地跨部門配合?
孝與同事律師事務所主任、市企業法律輔助俱樂部投資促進處主任阮煌忠律師告知,按照規定,投資許可證簽發時間是5至15個工作天。但實際上,多個項目被逾期簽發。因此,需要一個明確的監督規制,不滿足法定條件的場合就退還卷宗,不然必須按期簽發,避免衍生弊端。
投資者正諮詢註冊投資手續。
欲招商引資,必須調整、修訂以讓企業覺得手續流程真正暢通、透明化,解決時間越快越好,避免要費時到多個機關聯繫。此外,建議務必制定各廳、部門之間的跨部門配合機制,同時必須規定評估投資項目工作的具體期限。僅有如此才能縮短手續解決時間,減少繁瑣程序。
市不動產協會主席黎黃州也指出,成立跨部門工作組最重要的是此單位要有效地運作。通常,跨部門工作組會有各廳、部門的領導與郡縣領導參與。然而,每當開會時卻很少看見他們出席,有的只是主任、副主任,甚至是專員。即使這些代表發表意見,但仍不符合權限的。因此,跨部門工作組雖然有開會和討論,可仍要向各廳發文本以徵詢正式的指導意見。如果仍是維持這種做法,將難以縮短卷宗解決時間。因此,黎黃州主席建議務必制定明確的組織機制,有責任地運行,不互相推卸以讓跨部門工作組有效地運作。
曾參加若干跨部門工作組的某幹部表示贊同上述意見。他表示曾主持不少跨部門會議,發現很多廳、部門的代表出席,發表意見時“擲地有聲”,但結論卻說:“這是個人意見,並非廳領導的。我回去後會向領導匯報再發正式文本。”甚至有一些人出席會議卻沒掌握全部內容。因此,他強調在成立跨部門工作組時,必須確定每個單位對派代表參加會議的責任,對本身發表的意見負責。跨部門工作組代表應在會議後協調和綜合、統一意見,不必再重新發文本申請徵詢其他機關的意見◆
市律師團馮青山律師表示,為了避免跨部門工作組變成投資許可證簽發權力者與各專責廳、部門之間的仲介行政級,必須確保工作組的獨立運作性質。
此外,只有複雜、特殊或各廳、部門、地方之間還存在意見分歧的投資項目才提出讓跨部門工作組審議。其他場合可直接呈上簽發權力者審批。務求讓跨部門工作組不變成“助長權力者的一站式部門”,應給跨部門工作組賦予實權。即規制必須明確規定簽發權力者在哪些場合要按工作組的意見執行,哪些情況可以採取其他法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