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迫切要求
我党一直认为,每一名党员不仅是个履行任务的人,而且还是榜样、是所有活动与行动的先锋。创立和锻炼我党的胡志明主席也明确指出:无可否认,一个活生生的榜样比百篇宣传演说显得更有价值。在目前的背景下,当国家正面对不少新机遇与挑战时,对于提高党员的先锋、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性的工作已成为迫切要求。党员须是引领社会的人之一,是典型模范让人民群众学习。以达到这一点,须有各项同步措施。
提高党员的先锋、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措施之一是加强政治与思想教育工作。党员须获充份装备关于理论的知识,明确了解党的路线、主张,以及履行党所责成的任务之重要性。教育工作应井然有序、定期地进行,且须与提高关于共产理想、爱国精神、对党与人民责任的意识相结合。例如,目前每一名党员须获深刻贯彻关于落实国家机关组织架构重组、精简的意义。从而,党员须主动、积极落实,甚至不惜牺牲个人利益,以对提高组织架构的活动效能、效力、效果作出贡献。
同时,每一名党员须深刻地意识到其率先垂范角色,从而建立廉洁的生活方式,具有革命道德,坚定于党的目标与理想。这正是重要基础让每一名党员成为榜样,是从政治、经济至社会所有工作领域的先锋带头人。党员不仅是一个称号而且还是一个岗位、一个责任让人民群众努力奋斗学习的榜样。当然,能够到做这一点,党员须充份具备专业能力、管理与调度技能,旨在解决社会和国家正面对的实践问题。这不仅有助党员良好完成获责成的工作,而且还肯定其的先锋角色,推动社会总体发展进度。相信没有任何一个机关、单位接受业务能力或奋斗意志都不如群众的党员。例如,在目前的强劲数字化转型条件下,不能让身为党员的干部、公务员对科技方面的知识“一知半解”或对数字化转型工作打退堂鼓的情况出现。
为提高党员的先锋、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性,须进一步加强检查、监察并及时对违规行径作出处罚。各基层党委、党组织须创造民主、公开、透明、平等环境,让党员自觉履行其对工作扮演的模范义务。至于党员的监察工作须获严格、认真地落实,有明确的评价、分类,以营造动力让他们奋斗。例如,在检查、监察并评价党员落实关于新阶段,干部、党员的革命道德准则的2024年5月9日第144 号《规定》时,应确保客观与透明;避免有偏见、有个人用意。
一旦党员出现违规行径时,党组织须及时作出严明的处罚措施,没有禁区,没有包庇,更不管这人是谁,出任什么职务。必须克服“上冷下热”或“内冷外热”现象,即处罚时缺乏坚决与彻底。这将对建设廉洁、强大的党作出贡献,且成为全社会学习的榜样。
营造集体力量
为提高党员的先锋、率先垂范,必须建设团结、合作的工作环境。每一名党员须意识到,先锋并不意味着单独工作,而是共同工作,营造出集体力量和推动整个组织的总体工作效果,而不只是个人。在一个紧密相连的环境里,每一名党员不仅发挥个人的优势,而且还从同志、同事学习到不少知识,从而推动工作中的革新、创新能力。这个环境将营造出健康的工作空间,有助党员可以竭尽全力发挥其能力与品格。
此外,每一名党员须主动接近各新模式,接近创新工作措施;不断革新思维、革新组织、管理与工作开展方式,尤其是解决各项问题方面。党员须率先带领采用新科技,革新工作规程,与目前的重组、精简组织架构背景相结合。上述的革新不仅有助改善工作效果,而且还营造出各不同领域的进步、先锋、率先垂范党员形象。
对于在当前提高党员的先锋、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的背景下是个迫切要求,让党奠定其领导角色,推动国家继续可持续发展。上述各项措施有助每一名党员良好发挥其角色,不愧于党与人民的信赖与期望。只有每一名党员真正成为模范,每一项行动都先锋带头的,党才可以坚定不移保持其领导角色,从而带领国家稳步迈入民族奋发图强的纪元◆
“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的党员已成为推动其他个人,尤其是群众以及整个集体的进步与发展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