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鉴于新阶段提出的要求和任务,以期实现国家快速、永续、繁荣和深广融合的建设与发展目标,并与一些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历史性里程碑紧密相连,如建党100周年(1930-2030)和建国100周年(1945-2045),党中央书记处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织和党员在全党范围内,进行更换党员证的工作。
党中央书记处责成中央组织部主持,并配合中央宣教与民运部、中央公安党委以及其他各相关机构对新党员证的款式提出建议;与中央公安党委和各相关机构配合,建立党员数据库,以便为更换党员证的工作服务,并于9月2日前完成。中央组织部还将配合中央检委会及其他相关机构定期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党范围更换党员证的工作,同时向党中央书记处汇报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