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副部长陈清南告知,经过逾12年,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有助农村面貌起色不少,农村经济-社会基础获改善,农业领域重组发挥效果,农村经济已呈积极性的转变,提高收入并为农村民众改善生活质量。从而有助把第十届党中央执委会关于农业、农户及农村的第26号《决议》引进生活。
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有18个省级单位的全部乡级达到新农村标准,其中同奈、南定、河南、兴安及海阳等5个省已获政府总理公认完成了新农村建设任务。
全国58个省与中央直辖市的255个县级单位已获政府总理公认达新农村标准或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共有73.08%乡单位达新农村标准。
2020年农村区人均收入达4170万元,比2015年高1.7倍和与2010年高3.2倍。 2020年农村区域的多维贫户比例降为7.1%,比2016年下降4.7%。
陈清南副部长表示,党中央、国会及政府在2021-2025年阶段的指导主张、定向是新农村建设与有效落实农业部门重组、发展农村经济、都市化
过程进入深化及可持续等相
结合。
除了促进建设高级新农村、典型新农村及村级新农村之外,须继续提高农村民众的物质及精神生活质量,促进性别平等。同时建设同步与逐步现代的农村社经基础设施,确保农村环境及景观明亮、绿色、清洁、安全、富有传统文化本色、适应于气候变暖并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