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國會代表一致贊同修訂、補充法草案的必要性,以及時排除有關機制、政策、流程及手續的困難及羈絆,促進投資,輔助生產、經營,加強權力下放;體制化黨的各項文件和落實國會的《決議》。
獲許多代表關注及提意見的內容之一是為落實商業住房建設投資項目的土地使用形式(修訂、補充《第65號投資法》第75條第一款c項,修訂、補充《住房法》第23條第一款)。
工商部長阮鴻延在分組討論《電力法》時發表肯定,不論是國企還是私營投資都要遵守相關投資、建設,按照安全標準調度及運行電力系統等的規定。工商部和越南電力集團將是規定上述標準的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