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多個渠道受理反映意見
市人委會副主席陳永線剛責成各郡、縣人委會主席與資源與環境廳、市公安機關配合,落實檢查、確認有關在本市環境污染的反映意見。民眾可直接反映,通過報刊、電台或資源與環境部環境總局熱線電話:086.900.0660及電郵:
duongdaynong@vea.gov.vn等渠道作出反映。
接受反映意見後,市人委會要求必須快速查處違規場合(若有),同時要求各違規的私人組織落實各克服措施,確保對附近環境不造成污染。除了向市人委會報告有關處理結果,資源與環境部還要求在每月的30日之前,各單位必須向各社會組織公開處理工作的資訊。
此前,資源與環境部所屬環境總局已頒佈有關 受理、確認、處理與回覆私人組織違反環境規定的 反映意見規程,其中包括公佈熱線電話與電郵(086.900.0660與郵箱:duongdaynong@vea.gov.vn),以受理在全國範圍的私人組織污染環境違規行徑反映意見。
熱線電話包括在假期、節日期間全天候24小時活動。上述規程還要求環境污染行徑的反映意見工作不可超過24小時,處理違規場合也不可超過24小時。
快速反映噪音污染
有關解決噪音污染問題,市人委會副主席阮氏秋指導各部委、郡、縣提供熱線電話,以便民眾反映噪音污染情況,並成立快速反應小組及時處理。實際上,近期已發生民眾自行安裝大功率設備以唱卡拉OK;各酒店、啤酒俱樂部、酒吧等經常開盡音響功率等行為對民眾社群、治安秩序有著很大的影響。
資源與環境廳表示,2014年《環保法》與政府的2016年的第155號《議定》規定有關在環保領域的行政處罰,必須對違犯噪音限制場合有強硬的制裁。據此,各違犯噪音規定行為(公寓區、各私人住宅、酒店、旅館、行政機關)等區域的允許最大噪音量:從早上6時至晚上9時是70分貝和從晚上9時至早上6時是55分貝,若超過2分貝以下場合將被警告;相反則被罰款起碼100萬元至1億6000萬元(對於超過40分貝場合)。此外將對發出噪音單位停止活動從3至12個月。克服後果措施:強制在期限內落實減少噪音措施,根據現行規定強制違規者繳納監定、檢查、測量等工作的費用◆
市資源與環境廳代表表示從年初至今已受理逾百個有關環境的反映意見,而大部分反映均涉及到各郡、縣,所以已責成各郡、縣處理。各違犯環境場合將被刊登在各媒體與該廳的網站:www.Donre.hochiminhcity.gov.vn等渠道以公開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