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奈省資源與環境廳副廳長在會上告知,同奈省人委會從未給胡志明市阿里巴巴公司簽署任何在省轄區內的地點投資主張,或者轉交土地、出租土地以在隆城縣和同奈省其他地方開展房地產項目的決定。同奈省資源與環境廳經核查後,發現阿里巴巴公司自行為27個項目命名,並在網站、社交網上發售,同時分發自行繪制的土地劃分藍圖傳單。
按實際考察結果,同奈省資源與環境廳確定,該公司的19塊地段(隆福鄉有13塊,面積為35.5公頃;蒲淺鄉與新協鄉交接區域有1塊,面積為24公頃;福平鄉有3塊,面積為13.6公頃;安福鄉有1塊,面積為1.3公頃,福泰鄉有1塊,面積為0.5公頃)都由民戶或個人持有,土地使用權證書註明是農業用地。其中,14塊地段的持有者為阿里巴巴公司經理,或其家人(11塊由阿里巴巴公司經理阮泰領和其餘的3 塊由其妻子和弟弟持有)。
呈詐欺跡象
同奈省人委會副主席武文政表示,阿里巴巴公司未獲準開展項目,就擅自填整場地、建設內部街道、劃分與發售地皮等,給土地管理工作造成許多困難。而且廣告不實導致參加交易者受到經濟損失。據隆城縣人委會副主席阮晉興在新聞發佈會上告知,在發現阿里巴巴的多項活動違反土地管理規定後,地方政府對該公司頒行了處罰《決定》(隆城縣人委會對4個場合予以處罰;隆福鄉人委會錄案勒令停止內部街道施工;福平鄉人委會對1個場合予以行政處罰等),同時要求恢復原狀。
阮晉興副主席回答媒體關於地方政府對讓阿里巴巴長時間擅自填整場地、築路、用汽車載顧客到“項目”進行交易等情況的責任時表示:“同奈省省委常務處已要求從嚴對此事件予以處理。其中,多名幹部因放鬆對地方管理工作,而受警告、譴責,或輪調工作等紀律處分。”關於處理工作,同奈省公安代表告知,在收集證據後,確定阿里巴巴公司呈違反土地管理、使用規定和詐騙顧客的跡象。同奈省公安廳經濟管理科副科長陳雄強指出:“目前,職能力量與公安部正配合調查各有關者、組織,然後才作出最後結論。”
同奈省新聞與傳播廳廳長黎黃玉回答記者關於對阿里巴巴公司的不實廣告行為將如何處理時告知,將書面建議市人委會作出行政處罰。至於是否吊銷登載不實廣告內容的域名一事,須等候公安機關的結論。同奈省省委宣教處主任蔡寶發表會議結論時建議人委會繼續指導各職能部門按法律規定對阿里巴巴公司予以查處,同時加強向民眾宣傳、普遍法律規定,以避免與該公司交易時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