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会议议程,政府对4项法律制定建议内容进行审议和提意见:建议制定《教师法》;《存档法》(修订)草案;《化工法若干条文修订补充法》;关于制定《修订补充有关投资和财政预算法规以消除公共投资项目的困难与障碍》法律草案。
政府总理范明政要求各项法律规定务必贴切实际情况和可行;确保通畅无阻;尊重市场供需和竞争的规律;符合国家条件、环境及历史、文化传统;可纾困羁绊,并创造新法理依据以开辟发展资源;加大权力下放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奖励并及时纪律处分等。与此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以达成共识;各部委和相关机关积极配合制定法律并卓有成效实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