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提議地方指導在其管理範圍內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站職能力量創造條件,讓滿足規定條件的場合過站;同時指導運輸單位嚴格實施按衛生部、交通運輸部和有關各省、市人委會所指引的新冠肺炎防控方案。
至於本市,市人委會責成市交通運輸廳當統籌機關,主持指引及審議對需要在本市與各省、市之間往返的緊急場合作出決定。
具體是,允許跨省往返的場合:對於從各省、市到本市接受診療的人(急救場合除外),必須持有72小時陰性檢測結果證明、醫院發給的從各省、市到本市醫院的轉院書、本市醫院的隨訪檢查預約書或登記確認書。
對於從其它各省、市返回的市民,須滿足以下各條件:持有可證明經常在本市居住、工作的證件,例如:戶口、暫住證、公民身份證或人民證、出生證(對於兒童);持有72小時陰性檢測結果證明;得到權力機關的許可,包括:出發地人省、市人委會的文本或市交通運輸廳的文本。
對於從本市到其它各省、市的人,必須屬於以下各緊急的場合:接送危重病人、幼兒、孕婦、出國前參加面試,以及其它若干經濟的場合,但須滿足以下各條件:已接種新冠疫苗(對於須注射兩劑的疫苗,須接種至少1劑疫苗滿14天後)或是在6個月內康復的新冠患者;按衛生部門的規定持有尚有效的陰性檢測結果證明;持有有關證件,例如:機關單位的請帖或預約書;獲得權力機關的允許,例如:抵達地省、市人委會的文本或市交通運輸廳的文本。
對於從各省、市到本市的人,必須屬於以下各緊急的場合:接送危重病人、幼兒、孕婦、出國前參加面試,以及其它若干緊急的場合,必須滿足以下各條件:得到居住地省、市人民委員會許可、確認;按衛生部門的規定須持有尚有效的陰性檢測結果證明。
往返工具是各種跨省運輸類型(陸路、水路、鐵路、航空);私家車(司機和所有隨行者須滿足醫療條件)。在出行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5K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