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市委检查委员会副主任潘氏平顺表示,在本市,国有房地产数量庞大,并由中央与本市多个机关、组织、单位与企业管理与使用。上述房地产数量的法理卷宗、来源情况与管理工作多样化与复杂。与在国有房地产使用、管理工作中取得结果的同时,还有很多疏忽与不足之处,也有违规的情况。
面对上述实况,市委常务处颁行第24号《指示》旨在加强领导和指导提升管理工作效果;同时克服疏忽、违规与不足之处。经过4年开展落实上述《指示》,国家关于本市国有房地产、工程与连在土地上其他财产管理与使用的管理工作已取得若干结果,并已克服此前的不足之处。然而,市委检查委员会副主任潘氏平顺已指出一些存在问题。其中,若干单位的房地产管理与使用仍有过失与违规,如使用不符合目的;长期拖欠房地产租金;房地产被霸佔难以回收;房地产空置造成浪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