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修订、补充《土地法》实施指引《议定》若干条文《议定》草案的制定过程中,政府办公厅须征询政府各成员的意见;资源与环境部已报告采纳并阐述政府各成员的意见。
陈红河副总理提示,管理机关务必从企业和民众立场出发,以制定贴切、符合实践、具可行性的规定 。关于修订、补充实施指引《土地法》的若干条文《议定》须确保民众、企业与国家的利益。具体指导关于若干尚有分歧意见问题,陈红河副总理要求资源与环境部充分采纳并加紧完善上述《议定》草案,早日上呈政府总理。
至于填海《议定》规定,资源与环境部代表表示,已研究和充分采纳各部委与28个沿海地方的意见,以完善《议定》草案卷宗,尤其是责成沿海地方的填海权限,将填海的沿海地方列入土地使用规划和计划;为开展填海项目的投资商签发土地使用权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