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总理范明政:越南将成为科技人才和创新创业者的理想目的地 胡志明市继续援助庆和省逾580亿元克服雨洪损失 政府总理要求紧急克服灾害后果、恢复生产经营、促进消费,确保民众春节需求 胡志明市人委会主席:紧急解决租地企业“红簿”签发阻碍 政府副总理胡德福会见友邦保险集团董事长马克·塔克 越俄建交75周年:连接两个民族的“红线” 武元甲大将书籍《奠边府》阿拉伯语版正式出版 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正式闭幕 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三大城市特定机制政策的决议 国会通过关于试行实施若干促进胡志明市发展的特殊机制、政策《决议》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主持召开党十三大任期内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工作总结会议

勿以現金繳交海關手續費用

〔本報消息〕從今年4月1日起,企業落實繳納國家財政預算的款項,包括費用和罰款等,將採用非現金支付或前往商業銀行繳納的方式。
自4月1日起,採用非現金方式繳交海關手續費用。(示意圖源:茶江)
自4月1日起,採用非現金方式繳交海關手續費用。(示意圖源:茶江)
具體是,所有各經濟單位和組織在商業股份銀行開立賬戶,若從事進出口活動及須繳納財政預算款項,包括稅務、費用和罰款將採用非現金支付方式(可匯款)或前往商業股份銀行繳納現金,以便匯至海關機關在國庫開立的賬戶。然而,凡是個體經營戶和個人,若從事進出口活動及須繳納財政預算款項的場合,不採用上述通知的規定◆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