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市委常务处决定了干部的免职和辞职;对受市委常务处管理的干部进行调转、更换及部署工作。
干部正在工作的市委所属党委常务处,机关、单位领导集体有责任建议有权限机关对干部进行免职、辞职和调转及更换干部工作岗位。
对于审核免职的依据,第1300号《规定》明确指出,干部在同一个任期或者在委任期间受谴责形式纪律处分2次以上;在按照规定的信任投票期获三分二以上的低信任票;连续两年获评价不完成任务水平。
此外,受权限机关作出了政治思想、道德、生活方式堕落,“自我演变”、“自我转化”;违反有关党员不得做事情;违反率先垂范责任;对自己和正在工作的机关、单位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结论的干部。被有权限机关作出违反了党内部政治维护规定中的政治标准而不得不免职的结论的干部。
对于审核免职的依据,被作出警告或者谴责纪律处分而声誉下降不能担任获责成的任务的干部;能力方面被限制或者声誉不足够以完成获责成的职责及任务;自己管理及负责的机关、单位发生严重错误;在按照规定的信任投票期获一半以上的低信任票。
第1300号《规定》明确指出对有关首长的责任的免职、辞职审核的依据。当有权限机关作出让自己管理及负责的机关、单位发生肃贪及腐败事务的结论将对首长的责任进行审核免职及辞职一事。其中,对让自己管理及负责的机关、单位或者下级发生肃贪及十分严重的腐败事务的首长进行免职及辞职。利用获责成的职务及权限以容忍、包庇及为肃贪及腐败协力的首长将根据违法性质及水平来审核辞职一事。
上述规定也对若干场合进行审核干部调转及更换一事:让单位失去团结性或者是失去团结性的人素;有许多反映能力、品质、道德和生活方式、违反有关党员不得做事情、率先垂范责任等规定的举报、舆论及通讯;上述场合的低信任票从一半以上而三份之二以下。
对辞职、免职、自愿提前退休或者离职的干部的工作部署一事将由有权限机关按照愿望来审核。对于有继续工作的愿望的干部,有权限机关可根据能力、道德及经验来部署符合机关、单位的要求及任务的工作。其中,对于工作时间为5年以下的场合而审核部署办理专业工作(不担任领导及管理工作),获保持已获委任的公务员职衔。对于工作时间为5年以上的场合,而被纪律处分后自愿辞职的干部将受有权限机关根据机关、单位及地方的实际情况来审核每个具体场合以部署工作(与被纪律处份之前的职务降一级别)。
在新工作岗位工作24个月之后,若良好克服错误及缺点,获评价出色完成任务,确保标准及条件而将受有权限机关审核规划、委任及推荐已获出任或者相等级别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