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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副監察長出生年份獲更改

〔本報消息〕後江省內務廳長陳文軍昨(7)日表示,正在按照內務部長的決定,指引該省原副監察長黎可團申辦調整其出生年月日期的卷宗。
內務部要求該省人委會主席按法律規定,調整黎可團公務員卷宗的出生日期1955年6月30日為1958年5月28日。
後江省原副監察長黎可團。(圖源:互聯網))
後江省原副監察長黎可團。(圖源:互聯網))
後江省人委會撤銷2015年4月23日,給予黎可團退休並享有制度自2015年7月1日起的第572號《決定》。同時,審議解決制度、政策並部署工作,以便確保黎可團的合法權益。此前,內務部監察署已建議公安部刑事科學院確實黎可團初中學業成績表的出生年份“8”號懷疑曾被修改,查實結果原號數是8。
河內市司法廳的公文肯定,有關黎可團報生紙重新註冊為1958年5月28日是有可靠依據,符合程序、手續及權利。此外,經檢查黎可團提供的各項證件,司法部的戶籍、國籍、證實局就“已有確實黎可團是1958年出生的確實依據”作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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