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林总书记在作会议结论时强调,集中指导完成复查并充分体制化关于党“十三大”任期初期颁行至今的肃贪、反腐、反浪费各项主张、观点工作。尤其是集中完成《履行节约、反浪费法》,《肃贪法》和各相关法律的修订事宜。须加强检查、监察、清查,及时发现、防止并对在组织架构重组前后、落实两级地方政府模式过程中与干部重组、部署工作和管理、使用公共财政、公共财产相关的贪污、浪费、防腐违规行径作出惩处。加紧健全架构,提高省级肃贪反腐、反浪费指委会和合并、合一后的各地方肃贪反腐、反浪费职能机关的活动效果;加强检查、监察、清查并监控各组织和基层单位级活动的肃贪、反腐、反浪费权力。
会上,中央指委会同意结束属于该指委会跟进指导处理的10案件与6事件,因按照法律规定事件解决工作已结束,同时也同意把4宗案件和2起事件列入该指委会跟进指导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