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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戶口簿有利於民

〔本報消息〕國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七次會議昨(10)日上午開幕。會上,國會法律委員會主任黃清松闡述了若干大問題,徵詢國會常務委員會對《居住法》(修訂)意見的報告。經討論,大部分國會法律委員會常務處的意見,對政府的建議及接受相關不必要如現行法律適用於個別中央直轄市常住登記條件規定考察的中央直轄市負責居住註冊管理機關的建議取得一致。
國會常務委員會會議一隅。(圖源:越通社)
國會常務委員會會議一隅。(圖源:越通社)
若立即取消戶口簿和暫住簿但各機關尚未做好對接、共享、登入國家有關居民數據庫網站的準備,以確定有關公民居住地方的資訊,此舉將打亂機關和組織的正常活動,對辦理行政手續與其他要證明居住地方資訊民事交易的民眾造成諸多不便。

黃清松主任建議《居住法》草案規定為期5年展開時間,准予國家機關與民眾可同時使用國家的居民數據庫、居住與資料及紙質證件數據庫。然而,公安部長蘇霖大將認定,與其再繼續維持5年戶口簿使用,各機關應竭盡全力負起儘早採用新方式使用、運作和管理居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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