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留光与科技界人士对话 第七军区发扬“无限忠诚、主动创新、自强不息、团结必胜”的优良传统 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留光主持推动项目开展与公共投资资金拨付进度会议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苏林:着力建设第九军区革命化、正规化、精锐化、现代化的武装力量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与柬埔寨首相洪玛奈共同出席新南—勉斋国际口岸启用仪式 胡志明市举行关于第十六次国会代表候选人推荐的结构、组成和数量第一次协商 “2025年度越南智慧城市”称号得主 岘港市脱颖而出 越南政府总理要求在2025年12月内成立黄金交易所 2025年前11个月越南实现贸易顺差逾205亿美元 胡志明市推动与欧盟深化合作 第三届堤岸美食节开幕

受疫情影响对象获减三成土地租金

〔本报消息〕市税务局刚颁行关于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对象削减土地、水面租金的第1465号《通报》。
(示意图:互联网)
(示意图:互联网)

据此,正按年度租用国家土地、水面的本市组织、单位、企业、民户、个人(包括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减免租金以及正获削减租金的对象)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仍可以获削减土地租金。

削减额是2022年三成土地、水面租金(根据应付税款计算)。至于2022年前拖欠租金不得削减。土地、水面租用者须把土地、水面租金减免建议书递交土地所在的税务分局或者经济区、高新技术园区管委会等。纳税者可以通过线上、直接或通过邮政寄出等形式提交,包括根据第 01号《决定》附录中表格的租金减免建议书和租赁决定。建议书提交时间从今年3月31日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