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正按年度租用国家土地、水面的本市组织、单位、企业、民户、个人(包括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减免租金以及正获削减租金的对象)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仍可以获削减土地租金。
削减额是2022年三成土地、水面租金(根据应付税款计算)。至于2022年前拖欠租金不得削减。土地、水面租用者须把土地、水面租金减免建议书递交土地所在的税务分局或者经济区、高新技术园区管委会等。纳税者可以通过线上、直接或通过邮政寄出等形式提交,包括根据第 01号《决定》附录中表格的租金减免建议书和租赁决定。建议书提交时间从今年3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