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公認為“中心”就是獲納入教育與培訓部的教育系統中,而必須具備的條件是:有屬於自己的固定教學地點;如果財產屬於集體的,就要有獲公認的合股人或理事會成員名單;中心負責人也稱主任和副主任須達到要求的學歷;老師須具備的學歷;課室須達到標準,如寬敞、空氣流通、光線充足;每班學生人數的限額;有圖書館設備;有符合的教材等。
截至目前,同奈省已有:展邦清平、定館時立、定館樹人、隆慶光正、保平時代、保平新平等單位獲正式公認為外語中心,有了圓形的印章替代此前的方形印章。為了滿足“中心”標準,所以在近期,不少華文教育單位原本就靠各界熱心人士支持辦學經費,為了裝修課室,添置教具,改造衛生間等,要再向外界呼籲求助。
從上世紀90年代初,政府允許教華文,讓華人子弟有機會學習民族語言、文化以來,各地的華文教學單位活動大部分是靠慈善單位、熱心人士贊助經費維持的;因為這些單位所收學費便宜,教師薪資也不高,大家都是為了民族情感,以傳承民族文化為己任而付出自己的一分力,把華文教育維持下去。現在獲得公認為“中心”,他們都很興奮,都很希望在政府教學部門的指導下,實現華文教育規範化,更好地傳承民族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