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主席陈青敏在会上致辞时强调,这是个极为重要的会议,以复查关于为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非常会议做准备的工作事项,确保质量与高效,同时确保在决定会议的内容、计划及人事工作中,能凝聚国会代表的最高共识。
〔又讯〕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黄青松昨(6)日下午在国会常委会的会议上阐释,在制定《国会组织法若干条文修订与补充法》草案和关于国会专门机关的组织架构、任务及具体权限《决议》草案过程中尚有不同意见的大问题。
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黄青松明确指出:“目前只有一个问题还没清楚,就是划分国会立法和政府及其他机关的立规权限范围”
为克服上述不妥之处,编纂组建议以更具体确定须以法律、国会决议来规定的内容和关于须在法律规定的详细程度并具有原则、定向性的规定精神来修订及补充《国会组织法》第5条。
据此,法律只规定具有稳定性及长久价值的问题;具体规定关于人权,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内容和对社会生活造成巨大影响的问题。法律不规定关于行政手续、程序、卷宗的内容,以及专科、技术的规程、规准和具有大变动的内容。
对于国会各专业机关的数量、组织架构及规定形式,黄青松同志表示,绝大多数意见赞成制定国会关于国会专业机关组织架构《决议》草案。据此,重组后,国会专业机关将有民族理事会和7个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