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总书记苏林会见白俄罗斯安全会议国务秘书亚历山大·沃尔福维奇 党中央政治局委员、党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会见老挝人民革命党高级代表团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与老挝政府总理宋赛·西潘敦共同主持越老政府间委员会第48次会议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潘升安出任高平省省委书记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对老挝进行国事访问:提升越老“战略对接”水平 国会常务委员会第52次会议:建议调整个体经营户免税营业收入标准 虽受台风洪涝影响,越南制造业PMI指数仍保持增长势头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出席老越友谊公园落成典礼 苏林总书记与通伦总书记共同见证多项合作文件交换仪式 国家主席梁强与文莱苏丹一致同意提升全面伙伴关系水平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和夫人抵达万象 开始对老挝进行国事访问 胡志明市探讨提升两级地方政府运行措施

国会主席签发关于河内与胡志明市城市铁路发展决议

国会主席陈青敏签署关于在河内和胡志明市试行一系列具体和特殊机制和政策以发展城市铁路网络系统的第188号决议。

国会主席签发关于河内与胡志明市城市铁路发展决议

根据决议,特殊机制和政策包括:关于资金筹集和分配;城市铁路项目及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TOD)项目的投资程序和手续;发展铁路工业、技术转让和人力资源培训;建筑材料及废弃物处理政策;适用于胡志明市的特别规定等。

关于资金筹集和分配,决议规定:在准备投资和实施属于本决议附录所列项目清单的项目过程中,政府总理有权决定一些事项。

具体是,根据中期和年度公共投资计划的平衡和分配能力,2026年至2030年和2031年至2035年中期公共投资计划期内,每年用于地方预算的中央预算追加资本河内市不超过215.35万亿越盾,胡志明市不超过209.50万亿越盾,并以此作为决定投资和实施投资项目的依据。

越南国会某场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越南国会某场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此外,政府总理有权决定调动官方发展援助(ODA)和优惠外债资金来实施项目,并且无需另行编制ODA资金和外国优惠资金使用项目提案;越南法律无相关规定或规定与外国援助方的规定不同,则按外国援助方的规定申请。

为实施城市铁路项目,按照TOD模式实施城市铁路项目,市人民委员会有权决定:使用年度地方预算储备金;预支下一年度地方预算,确保不超过已批准的地方预算中期公共投资计划中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年度基建投资预算的50%。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