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上,国家主席办公厅副主任范青河公布了3项法律的主席令,包括:《国会组织法若干条文补充、修订法》;《政府组织法》及《地方政府组织法》。随后,各职能机关代表介绍获国会批准的各项法律。
对于《国会组织法若干条文补充、修订法》,新亮点是对此前的《国会组织法》补充21条并删除17条。上述法律在国会通过之后立即生效(2025年2月17日)。对于《政府组织法》,包括5章及32条,从今年3月1日起生效。《政府组织法》获确定是国家行政的基础法律,作为政府组织和活动的基础,其中规定了关于权限、权力下放、分级、授权的基本原则,作为重要法律依据来制定、修订、补充及完善各项领域法律,确保法律系统中的同步且一致性。
对于《地方政府组织法》,包括7章及50条,与2015年《地方政府组织法》( 2019年修订、补充)相比减少1章和93条,从今年3月1日起生效。2025年《地方政府组织法》的基本新亮点为权限划分、分级、权力下放及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