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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构建现代、民主、透明、高效的刑事诉讼体系

据越通社报道,按国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程,7月17日上午,国会常务委员会就《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提出意见。

国会副主席阮克定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国会副主席阮克定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的呈文,制定该法的目的在于全面、及时将党关于继续建设和完善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张制度化;大力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司法治理的效力和效果;满足新阶段打击犯罪的要求;推动刑事诉讼领域的数字化转型与国际合作;致力于构建现代、民主、公开、透明、高效的刑事诉讼体系,保障人权和公民权利。同时,加强权力控制,防止冤假错案,防范滥用职权,确保对犯罪行为的处理既严格又人道,并且具有说服力。

为实现上述目标,本次修改范围确定为全面修改。该法规定有关犯罪线索的接收与处理、立案、侦查、起诉、审判以及部分刑事案件执行程序的原则、程序和手续;诉讼机关之间的职责、权限及关系;诉讼人员的职责、权限与责任;诉讼参与人、机关、组织和个人的权利与义务;刑事诉讼领域的申诉、举报和国际合作。

在听取各方意见后,国会副主席阮克定表示,国会常务委员会基本赞同全面修改和补充《刑事诉讼法》的政策。

国会副主席阮克定建议,起草机关继续完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以提交国会第一次非常规会议;继续审查并确保草案各项规定符合相关国际条约及2013年《宪法》;认真贯彻落实党各项决议和结论中关于司法改革的要求。同时,需与《刑法》及《刑事侦查机关组织法》起草机构加强协调,确保《刑事诉讼法》与《刑法》新规定及相关司法法律之间的统一性、协调性和同步性;对草案各项条款进行全面、细致审查,确保各项规定之间的衔接性、合理性和逻辑性。

按议程,国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阶段将于7月27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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